核心提示農民工遇到工資被拖欠、傷殘得不到賠償等問題時,本應該通過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、向法院提起訴訟等合法途徑追索。可是近些年來,一些農民工在遇到這類侵權問題時,卻常常採取堵路甚者以跳樓、爬塔弔等極端方式相威脅,嚴重擾亂正常的社會公共管理秩序。歲末年初,類似事件時有發生,小店警方呼籲,一定要依法維權,否則不僅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反令自己走向違法犯罪的一面。看守所里妹妹後悔不迭昨日上午,在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的提審室里,文某不安地坐在椅子上。“我真的很後悔,我做錯了,本來是我哥哥自己的事情,聽到我哥哥的訴說,我一著急,頭腦一發熱就做出了這種事,當時確實沒有考慮那麼多。”文某含著淚懊悔地說。“我只是一心想為我哥哥要點兒錢,但沒想到犯了法。”此時的文某說話弱弱的,沒有了在百米高空塔吊上時的“幹練”和“決然”,沒有了在面對民警和街辦工作人員時的“潑辣”和“果斷”。“我沒文化,不懂法律,我真得後悔了。真的,以後再也不會了。”文某真誠地對民警和記者說,渴望儘快走出看守所,恢復自由。爬上塔弔代兄索要賠償事情還要回溯到11月25日。那天上午10時左右,43歲的文某以其哥哥在工地上幹活時受傷為由,爬上小店區濱河東路某建築工地高達100多米的塔吊上,以死要挾,向施工單位索要工資和賠償共計30萬元。接到報警,小店區公安、消防、街辦、急救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先後趕到現場。由於無法確認其哥哥是因工受傷,且索賠金額與實際傷情差距太大,雙方一時無法達成調解協議。經過各方努力,當天下午,施工方與文某的哥哥達成了9萬元的賠償意向,但遭到文某拒絕,執意要求賠償30萬元。各部門人員共計50餘人守在工地上,大家想方設法苦口婆心勸說文某,併在施工方和文某之間調解。然而,事情卻始終沒有進展。構成犯罪妹妹已被批捕11月26日下午4時,經過民警長達30多個小時的耐心勸解,文某終於被勸下塔弔。鑒於文某的要求超出合理範圍,其過激行為嚴重浪費公共資源,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,且已構成犯罪,小店警方依法對文某予以刑事拘留。此外,文某的過激行為還使施工方長時間不能正常施工,造成10萬餘元的經濟損失。為在社會上形成合理表達訴求,違法鬧事必究的良好氛圍,近日,檢察機關以文某涉嫌破壞生產經營罪批准逮捕。依法維權拒絕過激行為民警介紹,在這起極端事件中,文某雖然是為了替哥哥索要工資和更多的賠償觸犯的法律,但任何原因都不是違法犯罪的理由。文某為了少跑路減少程序多要錢而爬上塔弔進行要挾,不通過正當手段合法為哥哥維權,不僅浪費了公安、消防、醫療等大量公共資源,而且在工地上形成“鬧事掙錢”“漫天要價”的惡劣影響,社會危害較大。據瞭解,今年9月以來,公安小店分局共查處涉及非法討薪的違法犯罪人員15人,其中行政拘留14人、刑事拘留1人。在處理這些極端討薪索賠事件中,警方最大限度地保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,對惡意欠薪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。同時,警方表示,在全力為農民工做好服務的同時,公安機關將果斷處置因勞資糾紛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或極端暴力案件,防止事件矛盾激化。對於煽動鬧事、暴力對抗、違法討薪的涉事人員,將嚴厲打擊,嚴防形成違法討薪的不正之風。同時,希望農民工在遇到問題時能理性地拿起法律武器,通過合法途徑解決,不要使自己有理變成沒理,合法變成違法。  (原標題:妹妹爬塔弔 替兄“討公道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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