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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鹽城11月1日電 (於從文 徐新枝)江蘇濱海女子吉某某,因與丈夫褐藻醣膠楊某感情不和分居14年,向法院訴求離婚,楊某卻拒不出庭應訴。1日,濱海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決,准予吉某某與楊某離婚。
  吉某某與楊某於1992年結婚,育有一子已成年。由於雙方婚前缺乏瞭解,婚姻基礎差,婚後發現彼此性格差異大,沒有共同語言,常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。楊某稍有不如意即實施家庭暴力,甚至在吉某某懷孕期間還毆打吉某某,致使其當場休克。1999年,吉某某離家外出,與楊某分居生活至今。2012年11月吉某某向濱海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,雖經法院調解達成和好協議,但夫妻倆並沒有真正和好,仍巴里島繼續分居生活。心灰意冷的吉某某今年再次訴求離婚,楊某經法院合法傳喚後仍不出庭應訴。
  法院認為,原告吉某某與被告楊某經人介紹後不久即結婚,婚姻基礎原本一般,婚後雙方因故經常為瑣事發生爭吵,未能相互體諒、相互溝通、及時化解矛花店盾,致使夫妻分居生活至今。原告2012年曾向法院起訴離婚,法院調解後雙方仍然繼續分居生活。現原告又起訴要求離婚且離意堅決,而被告明知原告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,卻無正當理由不積極出庭應訴,其行為表明對婚姻的不重視。綜上,法院認定雙方夫妻感情已經破裂,依法作出准予離婚判決。(完)  (原標題:分居14年妻子訴離婚丈夫不出庭 法院判決準離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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